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平鲁区支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250000元。
同时,王某(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平鲁区支行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李某(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平鲁区支行营业部综服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上一篇:央行最新信号:择机调整优化政策力度和节奏 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下降
下一篇:龙光集团:约76.4%同意债权人已加入整体债权人支持协议
方正科技:股东新方正控股拟减持公司不超1%股份
振江股份:南通一期建设项目-风机装配车间去年底已完工
百度美股涨近4%,消息称苹果仍与百度合作为iPhone开发AI功能
刘强东发力外卖领域,业内热议其决心与前景
跃岭股份: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货币政策报告强调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专家:更大力度支持消费
汉钟精机:公司真空产品在锂电行业有实际交付,目前数量较小,对公司业绩影响不大
5轮拍卖!这家基金公司30%股权终于卖了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