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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印发,预警信息分为三个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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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06 17: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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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印发,预警信息分为三个层级

  作者:赵中昊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2月6日从业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近日面向各证券公司、指定商业银行以及结算银行印发《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旨在保障监控系统安全、平稳、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各项功能,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控预警工作方面,投保基金根据各机构提交的核实说明进行判断,对于符合预警标准的,向相关证监局推送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分为重大预警、一般预警和提示关注三个层级。

  根据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指定商业银行和结算银行应根据监控系统数据接口规范、数据填报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监控系统数据报送日历生成并持续报送数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校验,确保数据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出现数据质量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解决。

  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客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以及中国结算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应当通过监测信息交互与处理综合平台报备,报备完成后方可启用,账户变更或撤销应通过交互平台报备。

  监控预警工作方面,投保基金根据各机构提交的核实说明进行判断,对于符合预警标准的,向相关证监局推送预警信息。证券公司预警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证监局推送,指定商业银行预警信息按照问题发生地原则向证监局推送。预警信息同时抄送被预警机构。对于重大问题,投保基金将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专项报告。

  预警信息分为重大预警、一般预警和提示关注三个层级。证券公司、指定商业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保基金向证监局推送重大预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恶意挪用出现缺口;问题金额占当日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的比例超过25%(含),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报送数据造假、核实说明与实际情况存在实质性差异;投保基金会同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证券公司、指定商业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保基金向证监局推送一般预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出现缺口;问题金额超过1亿元(含),客户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未按规定对客户账户内的资金、证券是否充足进行审查就接受了客户交易委托;客户资金被冻结、扣划、止付等,且根据相关规定有关机构负有责任;未按要求报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客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对于一年内出现数据延迟报送、数据批量错漏、比对结果核实工作不认真等问题,分项达到5次;客户资金存管中出现的其他违规情况。

  证券公司、指定商业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保基金公司向证监局推送提示关注:问题金额超过100万元(含),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风险隐患;受问题影响的客户超过100名(含);划转客户资金的路径或金额出现错误;未按要求备案客户资金收款账户;对于一年内出现数据报送延迟、数据批量错漏、比对结果核实工作不认真等问题分项达到3次或一月内出现数据重报情况达到3次;客户资金存管中出现的其他安全隐患。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投保基金曾就《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相关证券公司及存管银行征求意见。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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